靈魂之窗
曾有人告訴她,「幸福」的最終答案是「佔有」。
小時候,鄧思煦最喜歡玩貼貼紙的遊戲。姓名貼紙機的花樣千奇百怪,從最普遍的貓貓狗狗到蠟筆小新和光之美少女應有盡有,她瞪圓雙眼左顧右盼,父母問她想要什麼款式時,由於恰巧瞥見一名與自己年紀相仿的女孩正站在酷洛米機台的出貨口前,她便從善如流地指了指說,我想要那個。雖然天生色覺沒有異常,但對色彩的薄弱感知似乎連帶影響了她的審美,起初她認為一切靜物皆若槁木死灰慘慘戚戚,直到幼兒園一幅她自認「安全」的黑白家庭畫遭同儕嘲笑,小小的她幡然醒悟,這世上唯獨自己才是困囿人間的死囚,而神賦予了她提前蒐羅陪葬品的權利。
她央求父母印了好幾組姓名貼,往自己所有物品貼上標籤:自動筆、橡皮擦、課桌椅、粉筆盒。她不喜歡小學每週三的便服日及所有假期,「穿什麼」能折磨她整整一個小時,不僅服裝款式,顏彩搭配更是重中之重,一天她拎著衣架,嘗試揮舞手臂讓布料流動起來,五光十色霎時貫入她的雙目,當下她勉強搆住殘餘的理智鎖上房門,緊接著便因鑽心裂肺的劇痛發出直至自己沙啞失聲的尖叫。父母拿十塊錢硬幣轉開水平鎖,她耽誤了兩節課的時間,帶著幾處瘀傷趿拉著步子進了教室,感覺自己在倒數第二排的座位裡像愛麗絲吃下放大餅乾那般無法自控地膨脹,同學們目光鄙夷打量她的衣著,老師裙襬間芭蕾娃娃的眼珠一個個轉起彷彿永無止境的圈;於是課程開始十三分鐘她忍不住吐了,食糜淹沒桌面上所有黏貼姓名貼的位置,她茫茫然伸手撥開穢物,名字還在,東西還屬於她,教室裡闃寂無聲,有那麼一瞬她以為自己總算迎來了生命中可遇不可求的歸所,卻只望見老師和一群芭蕾娃娃露出與早晨的父母無異的神情,語氣沉沉地要她去洗手間把自己清理乾淨。後來那桌文具用品因為臭了被長輩偷偷扔了,課本也換了新的一冊,她呼天搶地翻找垃圾桶尋求自身資產的遺骨,得到的只有母親又一頓棍棒及父親的冷眼旁觀。再後來,自動筆壞了,橡皮擦丟了,教室變了,沒有同學願意與她交換姓名貼,縱使象徵性於畢業紀念冊上寫下「勿忘我」,她也理所當然沒記住任何一條所謂「正常人」的聯絡資訊。
女孩花了十二年得知,光「鄧思煦」三字,還遠遠不夠讓世間萬物為自己陪葬。她自知愚鈍,上了國中仍摸不著為人的門道,忽視及冷落之於她已是莫大的恩典,美術課她的鉛筆素描受到盛讚,然而自從水彩用色令人大失所望後,「鄧思煦」重新變回那個不被期待的孩子,成績平平,課堂表現平平,不善與同儕相處,遇到師長習慣繞路。透過這平靜的三年,她學會適度地裝聾作啞,適度地阿諛奉承,銜接高中的暑假漫長且燠熱,父母替她申請了外縣市的私立學校,並將她這處處惹是生非的瘟神,趕在開學前送往距離學校兩個捷運站的表姨方瑞堇家。當時她未滿十五,表姨則是出社會沒多久的新鮮人,任職於某間名聞遐邇的連鎖麵點餐廳,前陣子剛搬住處,正愁找不到人分攤房租,鄧父鄧母的主動聯繫堪比一場及時雨,提出負擔三分之二費用的條件誘惑力十足得讓表姨滿口答應。對餐飲業來說,六日最是腥風血雨,禮拜一她獨自一人拖著個大行李箱按響表姨家的門鈴,等了半晌無人來應,電話也直接被轉入了語音信箱,她對照手機裡的照片以為自己認錯門牌,所幸恰巧碰上隔壁住戶出門,便硬著頭皮上前,戰戰兢兢地詢問這兒住的人是否姓方。
「妳姓什麼?」
「鄧。」
「啊,瑞堇的姪女。」對方鑰匙還沒拔出來,一轉便又開了門鎖,「她應該睡死了,幾十個鬧鐘都叫不醒她。妳先在我家等吧,裡面有一些昆蟲標本,會怕嗎?」
她搖搖頭,自始至終盯著牆上的油漆刷痕看。
「我把我的電話給妳,有事打給我。電風扇自己開,桌上的餅乾和冰箱裡的飲料都可以自己拿。」
「謝謝。」
「把門鎖好,千萬不要開門,除非接到我或瑞堇的電話。我走了。」
鄧思煦記得自己喝了一瓶氣泡水,後來才知道餅乾是溫閔格親手做的,奶油酥餅特別好吃。她打量牆上懸掛的蝴蝶標本,想像它們活著的模樣,想像振翅、想像停駐、想像隨風輕舞,卻怎麼也想像不出它們曾經的光鮮亮麗。下午三點四十二分,她的手機響了,來電顯示表姨,公寓牆板略嫌單薄,電流遲至前她便聽見隔壁住戶模糊的哀號,「對不起」啊「完蛋了」之類云云,而後金屬叮鈴噹啷的碰撞聲此起彼落,她研究了會自己從未見過的門鎖款式,在門鈴響起第二十一回前推開陳舊的鐵門,好巧不巧竟狠狠磕著了表姨光潔的額頭;興許是剛睡醒來不及反應,表姨不退反進,差點給發鏽的欄杆蹭出一腦門子血,她急忙收回外推的力道想查看情況,卻聽對方突然笑了起來,那笑聲竟似一種貓頭鷹的鳴叫,似指甲刮擦玻璃的震顫──她瞬間意識到原來自己並非這索然無味的人間唯一一具拖了好幾輩子仍未下葬的棺槨,於是也跟著笑得涕泗橫流。表姨明顯嚇著了,以為她一小孩兒遭遇人生地不熟的恐慌,輕聲細語哄了好一陣才帶她進屋。
和溫閔格的房間格局相似,同一棟樓房裡,表姨家隨波逐流地奄奄一息,只有時鐘是活的,指針卻漆黑如死。「餓了嗎?不餓的話,我們等閔格回來,再一起吃飯好不好?」表姨大概知道她沒吃午餐,話中明顯帶著自知之明的心虛。其實她錯失了今早的鬧鐘,連早餐都來不及買,老是擔心上班遲到、總提前一小時出門的父親便趕著把她捎往車站,起床至近下午四點,她只嚥下過幾片來自一面之緣的、陌生人的餅乾──是,當時她竟就這麼沒頭沒腦地進了陌生人的家門、吃了陌生人的東西,自我防衛意識簡直薄弱得喪心病狂──縱然如此,她仍是說自己不餓,草莓氣泡水嗶嗶啵啵在喉頭翻騰。表姨喜笑顏開,哼著歌進了浴室,她聽見淅淅瀝瀝的水聲,捂住嘴戒慎恐懼地嗚咽,往肚子裡憋了好幾個嗝,像偷空氣的賊。
表姨訂了下午六點的泰式餐廳,溫閔格被工作耽擱了會,預計六點半抵達。週一傍晚人潮不多,冷氣開得呼呼直響,瑪莎曼咖哩熱氣騰騰地上桌,不過五分鐘便涼了大半,溫閔格坐定後只能吃冷盤,湯湯水水托著一層又一層斑斑駁駁的油沫,怎麼刮也刮不乾淨。一頓飯下來三人皆是油光滿面,表姨摸摸鼻子負責結帳,溫閔格閒著沒事負責填隨帳單附上的服務問卷,她站在一旁偷覷鉛筆筆芯,隱約瞥見回饋欄被留下「腳尾飯」三字時,腦袋彷彿同樣給裹了層豬油,白花花地想,奇怪,隔壁姐姐怎麼知道腳尾飯嚐起來什麼味道。
「可惡,IG評論也太不可靠了……」
走出餐廳、沉默地晃過兩個拐角後,表姨總算忍不住開口,和著晚上八點半的大馬路車流咕咕噥噥地抱怨起來。溫閔格頭也不回走在前頭,鄧思煦彷彿能透視那盤繞一頭長髮的、飽滿渾圓的後腦勺,望見對方一雙少數自己能辨得出色的眼白,「跟妳說過多少次,別老信那些收錢辦事的網紅。」大部分亞洲人的眼珠都能用「黑」一以蔽之,但溫閔格是混血──混奧地利?瑞士?不對,是混列支敦斯登,當初就不該提奧地利和瑞士,方瑞堇,妳永遠只記得隔壁鄰居的名字──她眸色淺淡,膚色、唇色皆較亞洲人白上一階,若非人類面部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鄧思煦恐怕幾乎只能端詳出一張白紙。來往一年後她才開始認識溫閔格的五官,異國臉孔不論美醜,總比所謂帥哥美女更引人注目,例如大家平素都誇表姨生得漂亮,然而當溫閔格往表姨身旁一站,眾人目光往往會瞬間朝那高挺的鼻樑飄移了去;至於溫閔格整個人究竟是圓是扁,最準確的形容來自一個目測幼兒園中班的小女孩:「媽咪!她長得好像蝴蝶!」她回想溫閔格家中的蝴蝶標本,軀幹瘦長,雙翼對稱,而溫閔格似乎的確從未讓自己不對稱過,上班穿著熨燙平整的西裝,下班銜接舒適寬大的素T,即便偶爾花裡胡哨,也不曾讓自己哪個半邊缺斤少兩,面臨需要化妝的場合她能耗費整整一小時確認睫毛間隔的一致與修容左右兩側的深淺,上健身房前能繫二十分鐘的鞋帶,從頭到腳無不講究,連內衣紋樣也被賦予了一套別具一格的論述。起初每每瞧見溫閔格,鄧思煦都慶幸和自己同住的是方瑞堇,而非這位就外貌吹毛求疵到走火入魔的蝴蝶夫人,那麼多年過去,她始終下意識對擅長打扮的女士先生們敬謝不敏,偶爾仍能夢見小學老師的裙子,芭蕾娃娃於她嘔出的穢物中載浮載沉地轉呀轉;一晚上過去無限惆悵地醒來,如今她已徹底明白,縱然裙子被「她的」東西攪得一塌糊塗,那也依舊是「老師的」裙子,那依舊是老師作為生者的所有物,倘若老師選擇丟棄,那便是老師的垃圾,選擇留存,那便是老師未來可能的陪葬品。
老師的裙子與她的唯一關聯,不過童年遺下的小小夢魘。
回家前走進便利商店,表姨和溫閔格各拎了一手氣泡酒出來。未成年喝不了酒,兩位成年女性讓她隨意挑六瓶無酒精飲料,於是她蜷著身子坐在表姨家的客廳拿奶茶的利樂包和兩個鋁罐乾杯,有些懊惱自己因為早上才喝氣泡水,想也沒想粗心大意地避開了所有鋁罐。氣泡酒醉得快,表姨第二瓶的拉環還沒拉開一半便一頭栽進溫閔格懷中,聲音悶在溫閔格薄薄的睡衣裡,又笑又哭地吵嚷著自己很幸福。
「幸福」,鄧思煦突然像被遊戲玩家觸發關鍵道具的NPC猛地抬起頭。根據教育部辭典的解釋,「幸福」指「平安吉祥,順遂圓滿」;希臘先哲的觀念中,「幸福」指人類至善;童話故事裡,「幸福」是王子和公主的婚姻;諸多宗教的教義說道,「幸福」是信仰、是與神的聯結⋯⋯然而卻沒有任何一種詞彙使用和構句方式,能夠滿足她對「幸福」的求知慾。「『幸福』是什麼?」她忍不住開口。表姨不說話了,只管哭。溫閔格嘆了口氣,「幫我拿一下瑞堇的鑰匙好嗎?」依循對方指示,她迅速從表姨的波士頓包夾層裡拎出一串丁鈴噹啷的金屬棒,鑰匙圈墜著一雙女性的照片,恩愛得像人工合成。「走吧。」「嗯?」「送妳表姨回家。」
寄人籬下的第一晚,鄧思煦寄到了第三者的籬下。溫閔格將整個家借她,自己到隔壁照顧醉鬼去了,她抱著靠枕窩在沙發裡看電視,看晚間新聞緊急插播一起稍早發生於首都精華地段的、慘無人道的兇殺案,死者在暗巷裡遭亂棍打成了一灘血糊,身分第一時間無法辨識──馬賽克下青紅皂白,透過手機鏡頭的慌亂無措晃進她的雙眼,她無比清晰感知到那代表愛與死亡的色彩,豔豔地像生機蓬勃的石榴籽,一顆顆滾出液晶螢幕,鑽入地磚和牆縫,滲進隔壁隱約傳來的嗚咽聲響中。「幸福」似乎總有一部分屬於「愛」:由此是否可證,「死亡」同樣能與「幸福」掛鉤?
關上電視,斂下眼睫,目之所及終究是日薄西山,風燭殘年。人們說,眼睛是靈魂之窗,生者透過這扇窗看出去,世界便是璀璨似錦,爛漫如歌,奈何「生」命「生」命,她頂多只能算「活著」,縱使模仿生者不求甚解地呼吸,她也註定無能窺見以靜制動的本色。她讓胸腹深深起伏,一吋一吋吸入室內擴香的海洋調氣味,感覺自己成了一口醃罐,罐子裡淌著冥河的鹹水,載著還沒被醃透的、不知誰人的臟腑,左一塊右一塊,新鮮、軟嫩、活蹦亂跳,倘若被打成肉泥,肯定也會和報導中那名死者一樣,噴濺出淋漓盡致的石榴紅。
那天,鄧思煦躺在沙發上睡著了。她夢見自己成了殺人兇手。她很「幸福」。
成為新娘秘書前,溫閔格是名遺體修復師。
和表姨同住的三年來,表姨很少回家。雖說溫閔格替表姨和她的父母承擔了主要照護者的責任,但礙於工作中諸多不可控之因素,縱然鄧思煦握有兩個租屋處的備用鑰匙,無論選擇哪一扇門,門後大多時候都不過一盞寂寥的灰色夜燈。幸運的是她老早習慣了一個房間份的孤獨,沙發、電視,這兩種東西便足以構成她對「家」的所有想像,所謂「家人」存在與否,於她而言其實無關緊要。洗完澡後她經常像第一天來到這兒那樣窩在沙發裡看電視,像第一天來到這兒那樣不知不覺地睡去,偶爾會重新讓新聞播報吵醒,偶爾會發現自己躺在溫閔格的床上,身周充斥濃重的脂粉氣味,平時有條不紊的一桌子不知名的瓶瓶罐罐偶爾顛三倒四,宛如一齣來自舊世紀的、被按下暫停的無聊默劇。有關表姨的一切始終謎團重重,表姨哪怕醉到滿口胡話也對自己的生活細節三緘其口,溫閔格則不願私下隨意議論友人,她只能透過觀察,粗略得知表姨有個交往對象,那人不喜歡表姨,表姨卻愛他愛得死去活來。
她和表姨平均一週見一到兩次面。表姨似乎有意成為美食部落客,見面時對方不是在刷社群貼文,就是準備拖她一塊探店,踩雷與不踩雷的比例大約六比四,微妙得既無法成為反指標,亦無法於一眾性質相同的網紅中脫穎而出。她不清楚表姨的目的究竟是尋求流量還是滿足嗜好之餘順便經營自媒體,明明隔三差五盯著追蹤數發愁,建議她露臉又推東主西,似乎相當抗拒以自身外表博他人眼球。後來她升上高中三年級,進入被升學考試折磨得心力交瘁的敏感時期,日日待補習班讀得昏天暗地,與表姨相處的時間本就少之又少,這下更是被壓縮得寥寥無幾。
事發當晚,鄧思煦十一點多從補習班返家,她記得自己和表姨約了消夜,表姨難得將店家的選擇權交給她。然而,還沒來得及翻出鑰匙,她便接到溫閔格的電話:表姨出車禍了。
駝著大包小包火燒火燎地趕赴醫院時,表姨已徹底斷了氣,得年二十七歲。據說車禍當下撞擊力道相當之大,肇事者明顯有意為之,撞完人後自行報了警,被捕時滿臉問心無愧,一副英雄好漢慷慨就義的架勢。溫閔格聯絡了自己的工作單位,親身參與表姨的遺體修復工作,清洗、縫合、拓印、重塑、化妝,一直以來鄧思煦僅透過表姨的抱怨了解對溫閔格的職業,二十四小時待命、工時不定、工作地點不定,盡是些吃力不討好的說詞,這還是頭一回她見到溫閔格忙碌的模樣,修復團隊一進入工作狀態、一站便是好幾小時。她坐在摺疊椅上嘗試聚精會神盯著她們的背影,奈何實在太累了,斷斷續續睡睡醒醒,不知重複多少回後,溫閔格走來拍了拍她的肩,問她要不要看看表姨。
承受了劇烈撞擊的表姨,此時此刻靜好得彷彿只是潛入一場安穩的夢,彷彿只要喊她一聲「瑞堇」,她便會一如既往迷迷糊糊地睜眼,帶著鼻音撒嬌道,早安,能不能再給我五分鐘?「怎麼樣?瑞堇漂亮嗎?」溫閔格的話音很輕很輕,似是害怕驚擾了床上略顯蒼白的睡美人,「這就是遺體修復師的使命。我們必須讓死者看起來走得很安詳,看起來就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她細細注視著表姨的遺容,總算真正領略「漂亮」有相當比例源自「對稱」:修復完成的瞬間,大概是表姨最漂亮的時候吧,她無法明確指出哪兒不一樣了,但瞧上去就是美麗得不可方物,橫一面鏡子在中央,無論從哪一側看,都與另一側別無二致。
「嗯。很漂亮。」她說。
溫閔格笑了。
「走吧,我們去吃早餐。」
鄧思煦和溫閔格,一方是來自彼岸之人,一方是歷盡死別之人,她們渾無波瀾地接受了方瑞堇的死亡,只一晚便若無其事地回歸日常。葬禮結束,鄧父鄧母同意女兒與溫閔格合租,溫閔格辭去了遺體修復師的工作,作息逐漸規律了起來,進修專業證照、籌備作品集之餘輔導鄧思煦學習,一年後鄧思煦進入市內的國立大學就讀,溫閔格則開始接案,由於並未刻意隱瞞自己曾從事遺體修復工作,剛起步那會不甚順利。生者總將和死者間那一線之隔比作深不見底的海溝,生理機能還在運轉就算活著,停了便是死了,醫學的進步至今已破除無數自古沿襲的荒謬迷思,鄧思煦不理解為何二十一世紀的人們仍然食古不化地忌諱死亡;同時與生死打交道打慣了的溫閔格倒挺平心靜氣,「我們無法輕易動搖一個人的信仰。總會有人不介意的。」是啊,總會有人不介意的,鄧思煦想道,和方瑞堇的逝世一樣,總會有人不介意。
關於那起明目張膽的蓄意謀殺,新聞報導沸沸揚揚一時,過不了一個月便淹進了資訊洪流中。方瑞堇沒有留下遺書,兩個哥哥比起為妹妹討公道更在乎保險理賠與損害賠償,庭審那天鄧思煦落坐旁聽席,對動機為情感糾紛的教唆犯罪興趣缺缺,溜到最後一排靠在溫閔格身上寫學校報告:方瑞堇的交往對象一面與其他人交好,一面利用方瑞堇的感情滿足自己的控制欲,直到方瑞堇提出第三次分手,甚至史無前例地違抗命令、到網咖住了兩個晚上,那人才醒覺方瑞堇不是能夠任誰恣意玩弄的娃娃,氣急之下引導本起事件的正犯對方瑞堇實施傷害行為,「我只是想警告她⋯⋯她的死與我無關,我沒有想殺她,我沒有!」聽教唆犯梨花帶雨地哭訴,鄧思煦忍不住打了個呵欠,溫閔格低聲問她要不要出去走走,她抬首望向對方明鏡琉璃般的淺淡雙眸,指著被告席開口,溫閔格,他們「幸福」嗎?
溫閔格愣了愣。「⋯⋯我不知道。」
這樣啊。原來溫閔格也不知道。
「但思煦,『幸福』的最終答案是『佔有。』」
──她想起來了。
「幸福」的定義,是溫閔格賦予她的。
與溫閔格同居比她想像得容易許多。這位蝴蝶夫人雖說偶爾尖酸刻薄、擅長吹毛求疵,但深諳「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道理,清楚俗人的審美底線,尤其在發現她的辨色能力不甚尋常時,對她的態度變得格外包容。記得那天是平日,方瑞堇上班去了,溫閔格約她到美術館逛畫展──醫學上她的辨色問題並不構成缺陷,若能給她充分的時間,她也能和一般人無異順利讀出顏色的名字,她一直以為自己藏得天衣無縫,自己對色彩的遲鈍在旁人看來只是審美層面的特立獨行,然而當溫閔格停留於每一幅作品前的時間長到令她開始心浮氣躁,忍不住詢問對方是否有必要看得那麼仔細之時,對方竟一臉理所當然地回道:「妳看不清顏色吧?」是我要妳陪我來的,我希望妳多少也能享受其中,之後接續的話語慢一步傳入她的耳中,她突然感覺四肢僵硬、手腳冰冷,這分明不是什麼讓人蒙羞的既定事實,卻好似某個自己幹了幾十年的見不得光的勾當一夕之間被公諸於世那般,使她體會到前所未有的慌亂無措。
溫閔格是第一個僅憑觀察及日常相處,準確推測出她的視界裡缺乏色彩的人。「妳是⋯⋯怎麼知道的⋯⋯?」彼時整個展廳空空蕩蕩,她乾癟且不著調的聲音迴盪油畫顏料的隙縫之間。哪怕破綻百出,隨便找個藉口糊弄過去大概都比反問要強,溫閔格肯定會順著她的話,替她查缺補漏梳理為完美的託詞,但話既已出口,她只能絞著手指,除了腦袋一片空白、侷促不安地等待溫閔格的回覆,她顯然別無他法。
「認識妳第一天就知道了。」善解人意的蝴蝶夫人邊拍撫她的肩背,邊拉她到中央的長椅歇息,嘴上倒挺直截了當,字字句句都震耳欲聾地撬動著她的瘡疤,「妳的衣服除了套裝,顏色只有黑色和白色──雖然現在年輕人都喜歡黑白色系,但妳的黑白幾乎是極端的純黑與純白,好像不容許一丁點色差。」十九歲的靈魂被強行塞回了九歲的肉身,女孩茫茫然盯著牆上的畫框,藍色、藍色、藍色,十九世紀貴族女性的洋裝如同翻飛的波濤,老師一身芭蕾娃娃的舞裙羅織成雪白的浪,江河湖海霎時間奔湧而出、橫七豎八灌入她的雙眼,紅色、綠色、金色,溺水的顏色,專屬生者的顏色。
「每個人閱讀世界的方式都不一樣。」
道貌岸然。作為化妝師,溫閔格的色覺明顯較他人敏銳,這般受神佛親眷、天賦異稟之輩,竟意圖將自己當作慈悲為懷的行者妄想自度度人,簡直要讓人笑掉大牙。
「思煦,妳知道嗎?妳是辨認黑白的天才。」
可當她小心翼翼地越過髮絲偷覷溫閔格的神情,那竟是第一次,她能在自己一向闃寂蕭索的視界裡,看見一個人身上真正的色彩。
「妳能憑藉一般人難以識別的細微色差,準確把它們剔除黑與白的行列──怎麼了?我的臉上有東西嗎?」
「我⋯⋯我『看見』妳了⋯⋯」
雖然稍縱即逝,雖然僅僅來得及捕捉到冰山一角,但她確實「看見」了。
「溫閔格,我看見妳了⋯⋯」
潮水正逐漸退去。她像剛上岸的小美人魚,拖著陌生的雙腿於沙灘擱淺。「是嗎?」溫閔格輕輕將她擁入懷中,溫言軟語地將她牽引上岸,循循善誘進了無色聲香味觸法的安息鄉,「妳看見什麼了?」
「妳的眼睛⋯⋯是很漂亮的藍色。」
和她想像的一樣,清透、絢爛,如大雪初霽,雨過天晴。
──並非所有童話故事,都需要一個無知的王子才得以完滿。這是段連方瑞堇都不知道的、無關風月的小小插曲,那天過後,她們本半生不熟的關係雖未因共享祕密存在任何進展,然而有了這個祕密她才意識到,每每方瑞堇想問她與色彩直接掛鉤的美感問題,舉凡餐盤怎麼擺放上相、美甲做什麼款式上鏡,溫閔格總代她快一步回答,沒等方瑞堇反應過來,便行雲流水地轉移了話題,她安安靜靜窩在一旁啃餅乾,聽方瑞堇老讓對方那如簧巧言九彎十八拐繞得昏頭轉向,不禁覺得溫閔格不做直銷著實有些暴殄天物。
顏色於她是過目即忘。她遊走色盲與開眼人之間,既無法完全同理並共情色盲的難處,亦無法苟同被開眼人以為天經地義的日常;既曉得世間顏色的籠統稱謂、明白紅黃藍乃萬物有靈之起源,亦對「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這類情境研討惛憒無知。在鄧思煦被他人指稱「遲鈍」的智識範圍內,顏色為她本人所附加的意義微乎其微,她是洞穴的囚徒,十多年來無解的生理病症將靈魂幽禁於沒有門窗的狹窄暗房,直到方瑞堇拿石柱鑿開了土牆、捎來洞穴外的訊息,說地面上有個人想下來看看,那人叫溫閔格,乍一看有些冷漠,實則相當親切,她們經常趴在洞口聊天,對了,外頭的世界好像很有趣,要不要一起出去瞧瞧?
先是火光照徹長夜,然後發現名為太陽的奇蹟。若真論起方瑞堇的身故對她而言究竟造成了什麼遺憾,她想大概是自己未曾如看清溫閔格一樣,看清過方瑞堇的色彩吧?即便溫閔格的敘述已極盡所能地完善具體,她始終無從得知提拉米蘇和馬斯卡彭起司是什麼顏色,就記得提拉米蘇的做法並不困難,某一年生日方瑞堇特意和溫閔格學了當她的生日蛋糕,雖說賣相慘不忍睹,製程卻一點也不馬虎,縱使滋味遠不及外表那般衝擊,然所有食材各司其職,倒也分庭抗禮得令人印象深刻。
每每品嚐提拉米蘇,她便會想到方瑞堇,連帶思及與這位同樣只是個孩子的表姨相處的點點滴滴。不知不覺間,「做蛋糕」成了三人生日前後的固定環節,以溫閔格為中心人物──畢竟只有溫閔格擅長料理──她們挑戰了各種各樣的食譜,一旦出錯便找溫閔格求救,特別是溫閔格生日當天,壽星本人總比她們姨甥倆更加忙碌;至今每逢方瑞堇生日,沒有血緣關係的兩人仍會給那彼岸之人製作蛋糕,年復一年插著二十七歲的蠟燭,對著遺相笑著唱生日快樂歌。殺人者當然死有餘辜,可她其實很羨慕方瑞堇,能在風華正茂時歸返故鄉。既不得已生而為人,或許她該當入境隨俗,學著接受「死亡即是孑然一身」這一孤獨的說詞了:再怎麼運籌帷幄地蒐羅陪葬品,她也壓根帶不走任何本質屬於人間的東西,這個時代施行土葬的機會少之又少,火化場一爐子就能將自己培育幾十年的皮囊燒得面目全非;出爐後的遺骸被撿入空無一物的石材骨罈,要嘛與素未謀面之人比鄰而居,要嘛塵歸塵、土歸土,自私如她渾無「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的雅興,她只在乎死亡,只渴望回返孕育靈魂最原初的搖籃,猝死也好,和方瑞堇一般遭受謀殺也罷,到頭來,神不過一味剝奪她隨波逐流的權利,「鄧思煦」這個人平庸且迂腐得無可救藥,靈魂踽踽獨行,視界乏人問津,她並不認為自己實際失去了什麼,然而倘若問她於滯留異鄉漫長的歲月中獲得了什麼,她同樣半個字都咬不完整。「生命」的定義究竟為何?文學、科學、心理學,諸多領域、諸多學派對此做出了五花八門的系統化解構,所以她實在不願將這個困擾自己年深日久的問題上升到哲學範疇,畢竟一介俗人大抵窮盡一生、殫精竭慮也無法梳理出答案的輪廓,因此那條肇始於自己鑽牛角尖的思維模式最後不得不自殺的哲學家之路,顯然無法臨幸她的死狀清單。
可排除哲學,她便遍尋不著能讓自己心服口服的生命定義。「哲學」囊括了所有當代科學尚未具備足夠證據及演算機制完整詮釋的議題,而她認為自己的歸宿,唯獨哲學得以替她組織語言。
人類的聯想力往往較人類對自我的預期更加躍進:雖說再沒看見過溫閔格的藍色眼睛,但僅僅一場夢的時間,竟讓她開始仿效生者,學習讓記憶與自己視界中為數不多的顏色產生共鳴。人們說天空與海是藍的,於是她聯想到和溫閔格旅遊時的風景;溫閔格領著她介紹家裡的昆蟲標本,其中一隻藍色蝴蝶俗稱海倫娜閃蝶,別名光明女神蝶,她看溫閔格總像看著一團熒熒的光,於是親愛的蝴蝶夫人默默有了第二個別緻的稱呼。正如紅色是愛、死亡與幸福,藍色是溫閔格與關於溫閔格的一切,是鐵盒裡的奶油酥餅、差點無法招架的草莓氣泡水、冷卻的瑪莎曼咖哩、寫在餐廳回饋欄裡的腳尾飯,是午夜偶爾的開鎖聲、從來不疾不徐的穩健跫音、刻薄寡恩的構句方式、船過水無痕的如一語調,是晚睡早起的燈盞、滿桌子櫛比鱗次的化妝品、一面牆上精心打理的蝴蝶標本、每個月均分房租的家的門牌號碼⋯⋯她們共處的時光是遇水膨脹裂解的水晶寶寶,過去她只看得見黑洞洞的眼珠,如今那些色彩全鮮活了起來,成串的豔豔的球體蜿蜒成一條生輝的河,推搡著她乘著河從此岸渡到彼岸,風輕日暖,萬事萬物恰似柔和溫煦的迴光返照。
溫閔格坐在電腦前整理自己的作品集,她喚了溫閔格一聲,對方便轉過椅子瞧她。她抬眸望向泛著冷光的螢幕,螢幕裡是她,複雜的編髮、細緻的妝容、婚紗、捧花。
「嗯?」
「我想死在妳的懷裡。」
Happiness。英文詞彙中,「幸福」與「快樂」密不可分。她直視此刻的溫閔格,想起六年前自己與方瑞堇的初遇,頭一回尋得家鄉故人令她喜極而泣,奈何方瑞堇大概是無知的,終其一生都不會明白她究竟為何而哭──沒關係,無知是好事,方瑞堇多麼融入生者的社會,隨遇而安地充實地走了一遭,多好──服務業本質在於修身養性,即便不擅長應付孩子,她的表姨也早早讓工作錘鍊出了無盡耐心,當時她難得激昂澎湃的情緒生生給對方破唱片式的表達軟磨硬泡得船過水無痕,那靈肉分離的恍惚,始終令她記憶猶新。很長一段時間,她以為方瑞堇便是靈魂的擺渡人,方瑞堇走後,溫閔格讓她窺見遺體修復的片羽吉光,不過驚鴻一瞥,竟日漸清晰地成了一盞引她向死的璀璨冥燈。
「好啊。」
那是鄧思煦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和溫閔格如此緊密而熱烈地相擁。死亡於痛楚中侵吞她的意識,她使勁瞠大雙目,注視著一顆顆石榴籽從自己體內汩汩地傾洩而下,它們是如此嬌豔欲滴,如此生意盎然,在溫閔格純白的衣衫上開出了漫山遍野的花,紅色的花,血紅的花。
花。捧花。婚紗。妝容。編髮。彼時溫閔格舉著相機佇於她的正上方。「思煦,看鏡頭。」她幾乎要折了頸子,好不容易才讓溫閔格捕捉到某個完美的瞬間:絕對對稱的光影、絕對對稱的五官,彎起的笑眼裡隱約映出溫閔格的輪廓──記得反反覆覆敲按快門時溫閔格也淺淺地笑,大概是笑她表情太過僵硬吧?幾十幀影像,幾十幀都是廢片。她既非專業模特,亦缺乏常人的審美能力,可縱使逐漸壘起了口碑與客源,溫閔格仍舊隔三差五往她臉上塗脂抹粉、外出拍攝一拍就是一個下午,休息時間她老納悶新娘秘書的作品集為何需要如此勞心費神地拍成藝術攝影集,數百次想開口探問,然而溫閔格看上去似乎很快樂,比任何時候都快樂。
「幸福」的最終答案,她想她早已有了自己的定論。
「晚安,思煦。」
最後一次抬眸,她看進了溫閔格的藍色眼睛。
她也很快樂。
──「幸福」的最終答案是「佔有」。
久違地套上黑色西裝,溫閔格聯絡了自己過去的工作單位,親身參與鄧思煦的遺體美容工作。替女孩訂製的玻璃眼珠晚了些送來,很漂亮,她主敬存誠地將它們嵌入一對陷落的眼窩,輕拂眼瞼,合掌禱念,就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工作、休息、休息、工作,生活一如既往,無論身邊增加了誰,無論身邊失去了誰。殯葬業做久了,看人難免會職業病地臆測對方還有多少時間能活,她發覺自己很容易猜中三年內死亡之人的確切剩餘年限,而這雞肋的技能大概除了業務時期在鎖定塔位和生前契約的潛在客戶上稍微有那麼點用處,日常中只會成為避之唯恐不及甚至人人喊打的對象──年輕一輩或許仍有壯志未酬,老一輩只妄圖萬歲萬歲萬萬歲,每每瞧見撅著屁股懇求上帝垂憐的姿態她總不禁心生悲憫,毫無美感,荒謬至極,「死亡」終究是註定且不可逆的,唯有真正嚥氣之時,才能讓他們不再那麼面目可憎。
顯而易見地,方瑞堇醜陋得無以復加。她從來不喜歡方瑞堇:貪得無厭,蠢笨無知,隨波逐流,冥頑不靈,做著自己不擅長做的事,愛著根本不愛自己的人,沉迷占卜但只揀對自己有利的話聽,社群成癮且平均兩個月被詐騙一回,渾身上下唯一的天賦大概是撞了南牆也不回頭、非要把南牆撞破繼續前進的堅實信念,因此自討苦吃,因此自取滅亡。作為新住戶,六年前方瑞堇主動按響了她家的門鈴,那是她們初見的契機,也是對方生命倒數第一千零九十五日。
然後,在倒數第一千零六十三日,隔壁鄰居迎來了一名室友。
關於鄧思煦的後事,鄧父鄧母希望一切從簡。她自掏腰包給女孩設了個小小的靈堂,精心挑選最美的照片與白色鮮花,帶了幾幅女孩喜歡的蝴蝶標本,佈置她們共享的最後一個家。
心理學有觀點說道,每個人的出生都是一種創傷。第一天女孩拖著行李和她搭話時,她意外透過那雙躲閃的眼睛,從尚在破曉的年紀,窺見了已然遲暮的光景。亡者的國度是何模何樣?若無其事地將鄧思煦安置妥當後,她抱緊了胸口跪坐在地,深呼吸一輪又一輪,不知多久才勉強抑制了某種突然奔湧而上的、難以言喻的異樣情感:一直以來她只百無聊賴觀覷著生命的終點,卻未曾設想過那同樣是靈魂的起點,生命垂垂老矣之際,竟是靈魂風華正茂之時──沒有什麼比活著令人絕望,沒有什麼比死亡振奮人心,靈與肉的交替讓生死形成一個閉環,一個對稱的圓,一個完美的圓。「美」的極致莫過於此。
活著走了漫漫長路的我們,大概都患了斯德哥爾摩。雖然她們理解世界的方式不甚相似,但求索出的結論總歸無限趨同。神話中的敘事正逐漸獲得證明,望著靈堂中央鄧思煦的照片,溫閔格想,自己肯定會永遠記得鄧思煦那雙繞過鏡頭望著自己的眼睛。荒蕪得一無所有,繁盛得無所不有。
從那天起,她開始深愛這個世界。
「思煦,妳看──」
她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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